稱不上是Fan但卻去看表演的人被視為湊熱鬧?

雖然不一定是針對我,不過方才在噗浪上看到一些討論時覺得非常驚訝,既然剛好有椅子我就拉來坐了。
如果不是那個藝人或演員的Fan就應該讓真正是Fan的人去,這句話我就同理心與立場上是能認同的,但看到上面那一句時我真的很意外。

原來願意為稱不上是他的Fan的藝人或演員搶票、買票、排出時間去支持他看他的表演卻佔了其他Fan的名額,這叫做湊熱鬧?(思)
或許我對他不是那麼地了解,但對他的表演有興趣也喜歡,所以願意付出時間、精神與金錢去搶票、去看他的表演。
就因為我不是Fan所以我不好意思拜託親友搶、決定靠自己的運氣順其自然,如果我能去自然會是我的。
說真的看到那句話時覺得很火,原來自己的行為在某些Fan的眼中是如此被貶低與不削、原來這樣是不可以的?也很意外原來認知差那麼多。
不過後來想想,既然認知不同,去爭執這個沒有絕對對錯的觀念並沒有意義。我用我的方式支持我或許稱不上是他的Fan但卻欣賞或是有興趣想進一步了解的藝人或演員,我沒有覺得對不起別人,這樣就夠了。
所以決定只在自己的地方唸唸,也講講我的想法。

當初我特地衝日本去看網舞全國立海戰前編確實是為了汰斗,但我是因為汰斗的不二很棒、我喜歡他演的不二、我想親眼看他的重要演出!所以根本無視母親想阻止我去日本的意圖。
我當時直接挑明我已經得到上司的許可在那期間可以請特休,而表演的票、飛機與旅館都訂好,言下之意就是『不管妳怎麼說我就是去定了。』
即使是這樣,在我自己的標準裡我一點都不認為自己是汰斗的Fan,頂多只能算是支持者,畢竟我沒有在追他本人,也不是一直都有狂追他的消息。
像JAM Project、May’n、Kalafina我也不認為自己是Fan,但我喜歡他們的歌、想去現場聽與體驗那個熱度,所以他們來台灣時我有去聽他們的演唱會。
JAM Project第一年來台灣那年,為了慶祝妹妹大學畢業所以姊妹倆在日本玩,但妹妹的畢業旅遊日本行是早在前一年底、是JAM Project公佈要做第一次的海外巡迴前就排好的,後來得知台灣巡迴的日期後我還特地把在日本的假期縮短一天,只為了回來聽他們的演唱會。
而奬悟、KENKEN與米叔,我也都還不到Fan的程度,但我喜歡他們的表演,所以得知我與妹妹在日本的期間奬悟的「黑執事」舞台劇剛好在公演,我跟妹妹馬上決定抽票與拜託在日本的親友去領票,後兩者的表演則買了ニコミュ的票。

如果對某個藝人本人或表演沒有興趣,就算資金足夠、時間也許可、票也還有,我也不會去。
反之,如果對他本人或表演有興趣,要花錢與花時間去看他的表演但自己卻不是Fan,照上面那些行為被說是湊熱鬧的話這代價還真是高,畢竟我願意把時間空出來或將原來的計劃排開,而金錢上也不是小數目啊(苦笑)

Leave a Reply